各专业系、各年级、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新争优,根据有关要求,我院团委决定于2023年5月集中对2022-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五四红旗团支部
4、优秀学生干部
二、奖项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范围:
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组织关系未转来我院或受校党、团、行政处分的,按规定不能参加评选的团员,均不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年满18周岁(截至2023.4.1)的原则上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3.4.1),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向组织报到和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积极参与院团委组织的主题团课者优先考虑。
(3)模范作用突出。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在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作用关键的科研攻关、城乡社区农村防控(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领域做出贡献的团员,重点优先推荐。在科技学术、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体等活动中表现积极,有突出成绩的,可优先考虑。
(4)学习成绩优秀,最近两个学期平均绩点 3.0 以上,无违规违纪记录。获得近 3 年院级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的优先考虑。
3.材料清单(仅电子版材料)
(1)“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汇总表;
(3)所获荣誉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范围:
担任团支委及以上职务的团干部,即材料与能源学院团委内设机构副职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团支委(包括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省委、校团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获得近3年院级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
(4)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在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作用关键的科研攻关、城乡社区农村防控(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领域做出贡献, 重点优先推荐。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组织与参加志愿服务。
(6)最近两个学期平均绩点 3.0 以上,无违规违纪记录。
(7)积极参与院团委组织的主题团课者优先考虑。
(8)担任团支委的共青团干部,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②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
③本人任职的团支部无团员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现象。(团费缴纳比例以学院团委“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截至2023.4.1)。
④在“活力在基层”等活动中表现积极者优先考虑。
⑤支部团员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完成率高。
3.材料清单:
(1)“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汇总表;
(3)所获荣誉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范围:材料与能源学院各团支部。
2.评选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的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建设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已实施班团一体化。在“广东智慧”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团支部发动成员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体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支部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 “活力在基层”等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两制完成率100%,认真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工作;规范开展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团支部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截至2023.4.1)。
(5)团支部成立满一年(截至2023.4.1),曾获得院级集体荣誉;团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率不低于70%;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在校院两级《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中定级为优秀。
(6)积极组织支部团员完成青年大学习,完成率高。
3.材料清单: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汇总表;
(3)所获荣誉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四)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范围:
材料与能源学院学生会内设机构副职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材料与能源学院各班班委(包括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若为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严以律己,示范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刻苦学习、带头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或本年级排名前50%,且无重修记录;积极参加课外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4)工作能力过硬,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学生组织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畅通校园沟通渠道, 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20、21、22级本年度体测成绩应达到80分及以上,19级本年度体测成绩应达75分及以上,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现任学生骨干,截至2023年3月3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校内各级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
3.材料清单:
(1)“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
(2)“优秀学生骨干(标兵)”汇总表;
(3)所获荣誉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本科生各支部候选人名额分配与青年大学习挂钩,具体情况见微信群excel文件。
(二)各学生组织须在组织内已申报的名单中参照评议细则择优推选,并提交不多于名额分配的奖项候选人名单:
(三)个人申报项目需由申报者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再由团支书汇总后发送至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
(四)集体申报项目由团支委填写提交支部的相关表格,并将所需电子材料汇总发送至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
(五)原则上,每人只能从其中一个渠道申报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其中一项奖项。
本次五四评优工作需要上交的材料清单均只需上交电子版,请各团支书和学生组织负责人在4月1日中午12:00前把相关材料发到组织部工作邮箱(cn_zzb@163.com),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团委评定工作小组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选。上报材料有误或不齐的,将直接取消申报人资格,团支部和组织名额不予退还,不能重新上报候选人。
届时将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泽荣
亚博平台下载的联系方式:cn_zzb@163.com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