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团中央“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结合团省委“三乡行动”工作安排,团省委决定开展2023年“广东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培养引领更多青年投身基层创业就业,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项目推报。各学院按要求遴选推报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并对推荐项目的资质、真实性和质量标准进行把关审核。
(二)资金资助。经省级开展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为入围受助项目按照不少于10000元的标准提供直接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直接资助、免息借款、贷款贴息或创业贷款等形式对入围受助项目提供配套资助。
(三)跟踪培育。各级团委根据工作实际,为入围受助项目提供综合培育扶持服务。
1.匹配创业导师。依托青年创业导师队伍、县域团属青创组织等载体,为每个受助项目配备青年创业导师,提供结对问诊和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青年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技能、拓宽创业视野、获取创业资源、解决创业难题。
2.提供培训课程。对标党的二十大要求,结合团省委“三乡行动”工作部署,聚焦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硬核科技、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团中央将常态化线上线下举办中国青年创新创业训练营、中国青年创业大讲堂等培训活动,拟于暑假期间举办专题培训班;省级团委将提供电商等兴乡课程培育,提升创业实践能力。
3.对接创服资源。各级团委积极协调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经营管理等青年企业家、科技专家参与项目培育。组织受助项目参与“创青春”“挑战杯”等青年创业交流,加强与先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孵化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沟通协调,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服务。
二、项目推报标准
(一)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应为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或在校大学生,且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法人代表/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二)项目标准。资助支持的项目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有创新突破、发展前景和社会价值的初创型小微项目(初创型小微项目标准参照2011年6月工信部等4部委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2017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3)。
(三)推报要求。项目推报重点关注硬核科技、乡村振兴领域创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2023届应届毕业生创业项目。请有意向的申报人员于6月2日(星期五)前将项目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扫描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 xx届 xx专业 创业帮扶计划汇总材料”至邮箱scau_cncl@163.com。此次帮扶计划推报项目同时推报参与第十届“创青春”大赛。
(联系人:钟老师 020-87344805)
附件: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