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助力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兼职辅导员和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聘用时间
1.选聘人数。拟选聘4名,其中,兼职辅导员(研究生)2人,辅导员助理(本科生)2人。
2.聘用时间为一学年,聘用期限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
二、选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乐于奉献。
3.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5.研究生应征求导师意见。
(二)选聘范围
兼职辅导员从研究生党员中选聘;辅导员助理从高年级优秀学生中选聘(党员优先)。
三、选聘程序
1.报名动员。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选聘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提供有关支撑材料,将《登记表》和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以上均一式一份)报送至意向单位。其中,申报兼职辅导员的,于9月15日(周五)前报送材料;申报辅导员助理的,于9月28日(周四)前报送材料。学生可选择报名本学院或其他单位。
2.组织面试。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核公示。学工部(研工部)对各单位拟聘用学生进行复核,并将最终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4.统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统一颁发聘书。
5.上岗培训。用人单位自行安排上岗培训。
6.聘期考核。聘期结束,将组织工作考核。
四、聘用补贴
根据有关规定,兼职辅导员补贴1000元/月,辅导员助理补贴888元/月。
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20-87344805,邮箱:415239616@qq.com,办公地址:材能院楼317办。
附件: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