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学位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我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2023届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及专业水平进行了全面审查,谢奇航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拟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就拟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电话或书面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
受理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南楼305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283515
附件:
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9月本科毕业生
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