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0、2021、2022级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决定我院“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材料与能源学院“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两项奖项,其中,“自强之星”1名,“自强之星提名”若干名。“自强之星”将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示范作用。
四、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学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详见附件2)交至学院319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以“年级 姓名 学号 自强之星评选”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lxyqgzxfwd@163.com。
2.学院评审。学院将于11月24日(星期五)前召开评审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获奖证书并上报学校。
联系人:罗丁儿老师,联系电话:85287100,办公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319办公室。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11月16日